(资料图)
国家规定产假天数是九十八天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Copyright © 2015-2022 人人频道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36 联系邮箱:855729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