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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关于订金方面的知识,小编在此整里出来,给大家作为参考,下面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订金的相关内容。
1、订金,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,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,只是单方行为,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。
2、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3、一般情况下,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。
4、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,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,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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