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下顺利完成房屋过户流程为:
1.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;
(资料图片)
2.提交申请材料;
3.受理申请,审核材料;
4.审核通过,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。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。
第二十条规定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二十一条规定,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。
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,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。
二、找法网提醒您,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: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契税、教育费附加等;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。
契税税率为3—5%。契税的适用税率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,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。
三、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:
1.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;
2.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;
3.房地产权利证书;
4.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,房地产买卖合同书,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,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,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,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;
5.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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